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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小区养鸡乱象,创建和谐居住环境

2021-08-11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8月10日,丹明社区接到辖区居民求助,家住万城公馆小区刘先生说内有居民在自家院落养鸡,希望社区能出面协调解决。
 

 



  居民刘先生无奈的说道:“大家住在一个小区,生活本来挺好。现在楼下的鸡每天打鸣,吵得大家休息不好,加上家中有小孩,鸡一叫,孩子就哭,邻里邻居的,也不知道怎么说,只有请社区帮忙上门帮忙协调。”

  居民在小区范围内圈养家禽,不仅破坏了小区内的园林绿化以及生态环境,更影响小区内居民的生活质量。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公告栏内张贴禁止圈养家禽的通知,并到居民家中讲解在小区内圈养家禽是不文明行为,希望能及时停止饲养,维护好小区环境。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当事居民立即答应整改,并积极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最后,丹明社区工作人员来到万城公馆物业办给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希望物业与社区联手为居民们打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丹明社区提示您:在小区不可以养家禽,养家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第三十五条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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