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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琦华在延吉市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6-06-17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金玲慧
  延吉新闻网6月16日讯(记者 金玲慧)6月16日,按照州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部署,州委统战部、州民委在8县(市)举办延边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会。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石琦华在延吉市宣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许永光主持宣讲会。


会议现场


石琦华宣讲

  石琦华立足全州发展大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现实意义、核心条款、创新亮点以及落地落实工作举措等内容展开全面细致解读。宣讲内容贴合延边本地工作实际,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温度,既逐条阐释法律法规条文,又系统普及党的民族政策,让参会党员干部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使命、工作职责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清晰掌握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准则。


会议现场
 
  就巩固深化本次宣讲学习成效,延吉市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提出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根基。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等重点学习内容。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持续深学细悟法律法规与民族政策,深刻领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丰富内涵,摒弃狭隘认知,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要坚持学以致用,融入日常实践。全市上下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法律学习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过程、各领域。自觉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化与宗教信仰,对照法律条款梳理完善本单位民族工作制度举措,将法治精神落实到民族工作各环节,多说团结话、多办团结事,以实际行动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要主动示范引领,营造浓厚氛围。依托“‘铸牢’暖民心 共建幸福城”工作方案,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活动载体,不断创新宣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用好各类宣传阵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普法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担当宣传员、引领者的责任,积极向身边家人、同事、群众普及民族团结法律知识,讲好身边民族团结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带动身边人共同守护团结、维护稳定,持续营造人人珍视团结、人人维护团结、人人促进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初审:金玲慧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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