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建机场项目范围内 坟墓迁移事宜的通告
2025-11-19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配合新建机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及项目规划要求,需对新建机场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涉及的具体区域为:新建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征收范围)。具体为依兰镇龙渊村、小营镇果树农场、民主村,朝阳川镇光石村、仲坪村、横道村范围内的坟墓(包括有主坟、无主坟)均在迁移之列。
二、迁坟时间
(一)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请上述范围内坟主(墓主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延吉市自然资源局3楼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前期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
(二)迁移时间。请该范围内坟主(墓主家属)在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坟墓迁移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方式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并按时迁移坟墓的,每座坟墓补偿款为2000元。补偿款将在坟主(墓主家属)提交材料齐全后进行发放。
四、安置地点
本次迁坟不设统一安置点,坟主(墓主家属)可自行联系殡仪馆办理骨灰寄存或联系合法的墓地公司进行骨灰安葬。
五、其他事项
逾期未办理登记或未按时完成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433-2866668。
特此通告。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涉及的具体区域为:新建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征收范围)。具体为依兰镇龙渊村、小营镇果树农场、民主村,朝阳川镇光石村、仲坪村、横道村范围内的坟墓(包括有主坟、无主坟)均在迁移之列。
二、迁坟时间
(一)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请上述范围内坟主(墓主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延吉市自然资源局3楼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前期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
(二)迁移时间。请该范围内坟主(墓主家属)在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坟墓迁移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方式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并按时迁移坟墓的,每座坟墓补偿款为2000元。补偿款将在坟主(墓主家属)提交材料齐全后进行发放。
四、安置地点
本次迁坟不设统一安置点,坟主(墓主家属)可自行联系殡仪馆办理骨灰寄存或联系合法的墓地公司进行骨灰安葬。
五、其他事项
逾期未办理登记或未按时完成迁移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433-2866668。
特此通告。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2025年11月19日
微信 扫一扫 关注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