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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禁渔期的通告

2025-05-12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延吉市2025年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延吉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包括布尔哈通河、烟集河、海兰江、朝阳河、依兰河、其他自然江河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干流、支流上的湖泊、水库、水泡、湿地等。

  二、禁渔时间

  (一)延吉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一)延吉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在禁渔时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在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为所有作业方式。

  (三)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向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本通告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不包括瞄(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

  (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设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监督。

  五、监督举报电话

  延吉市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33-2627776、2513478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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