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新闻
融媒集萃
视·听延吉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专题专栏
融媒直播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媒体报道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机关党建 青年延吉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延吉市召开城镇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公告

2024-11-21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我市城镇垃圾处理费价格自2010年调整至今已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定于2024年下半年在延吉市召开调整城镇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参加35人,其中: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政府委办局7人、专家和学者2人、经营者5人、消费者15人。
  本次听证会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人,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设记者席,与会新闻媒体记者10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通过网上自愿报名,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随机选取,对出现已确定的参加人身份名额空缺时,按其缺员身份在其他同身份报名者中选取。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人大、政协推荐专家、学者和政府委办局由我局聘请;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委托市执法局推荐后确定参会人员。
  3.旁听人员在延吉市产生,通过自愿报名和特别邀请的方式确定。
  4.媒体记者按报名顺序的原则选取产生。

  三、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好的表达能力,了解我市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基本情况;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5日。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参加听证会消费者、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请下载《延吉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详细填报各项内容后,发至yjsfgjbgs@163.com。另外,报名参会人员不便使用互联网,到市发改局办公室填报《报名表》。

  五、公示时间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市发改局将通过延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延吉新闻网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和有关人员名单。
  联系人:李国哲 
  联系电话:0433-2918705、2515675
  地址:延吉市政府五楼A503室

  附表:延吉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