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延吉市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的公告
2024-01-08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依据《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界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到消防大队完成申报。
二、属于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直接到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申报和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三、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和《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按时、按规定申报备案的单位,消防机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应申报而未申报的单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地 址:延吉市参花街3728号
联系电话:0433-2750558
联 系 人:窦战军、门艳玲
特此公告
附: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依据《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界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到消防大队完成申报。
二、属于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直接到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申报和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三、延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和《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按时、按规定申报备案的单位,消防机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应申报而未申报的单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地 址:延吉市参花街3728号
联系电话:0433-2750558
联 系 人:窦战军、门艳玲
特此公告
附: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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