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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延吉机场净空安全通告

2023-11-02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保护延吉机场净空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控区域
   
  以延吉机场跑道两端为圆心(半径4公里)画出圆弧,再与机场跑道中线平行线的两条直线,形成一个近似椭圆形的水平面(下图)。东到延吉市太平街、南到延吉市帽儿山、西到延吉市朝阳川镇图们江大街、北到延吉市龙延公路。


  二、重点管控区域的要求
  
  (一)在以上区域(重点在金达莱广场、大连万达广场、阿里郎广场、亲水休闲广场、海兰江民俗园等)禁止从事放飞及兜售氢气球、放飞风筝、放飞无人机、放飞家鸽、放飞孔明灯和其他等鸟类动物及升空物体的活动。 
  
  (二)在以上区域,企事业单位、公司、店铺庆典等禁止放飞氢气球、放飞家鸽,利用氢气球、无人机悬挂高空条幅等活动。

  (三)机场跑道两端各4公里,东端到:延吉市龙延公路、西端到:朝阳川镇图们江大街。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北侧到:天池路、南侧到:山区。禁止使用未经申请批准的各种吊车、塔吊等高空作业设备(重点在延吉机场跑道西端宏伟汽贸城、机场跑道东端陶瓷城、钢材市场等区域)。

  三、处罚依据
   
  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第七十九条,违反上述规定,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延州政函﹝2009﹞94号)第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延吉机场分公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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