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起纷争 责任该由谁承担?
2024-12-05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购物的发展,为保障用户售后体验,各购物平台纷纷推出“先退款后退货”的极速退款服务。但在享受极速退款服务的便利时,也存在消费者没有寄回商品,或者寄回的商品少件、错件、影响二次销售等情况,因而引发纠纷,其中责任该由谁承担?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前调解了一起因网购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
日前,小丽(化名)为旅行需要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衣物。因衣物晚到,未能达到小丽旅行使用的目的,她便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随后,小丽以未收到货物为由,在购物平台售后类型中选择“仅退款”,购物平台立即向小丽退还全部款项。实际上,网购的衣物包裹由小丽在延吉本地的家属签收取回。因小丽表示未收到货,商家认为是快递公司将货物丢失,因此要求快递公司赔付。快递公司赔付后,又向其所在延吉的网点进行追偿,同时对网点进行丢件罚款。延吉网点认为,小丽既然已收到货物又取得退货货款,应将网点替其承担的全部“丢件损失”予以返还,故将其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具有调解的可能性。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深入了解小丽的态度,发现其并非恶意虚报物流信息,也并不是为非法占有财物,而是对法律关系存在误解。其认为网购只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关系,在商家已经同意其可以在一个月后再退货的情况下,快递公司发生任何事情与其无关。承办法官从多角度出发,向被告充分阐释网购的流程和法律关系,耐心说理。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小丽直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返还了全部货款及罚款。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一起纠纷在开庭前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购流程分为消费者下单、商家委托快递公司运输、快递员派送或寄存驿站三个步骤。故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对应出现四种法律关系:消费者与卖家成立买卖合同、商家与快递公司成立运输合同、快递公司与驿站成立委托合同、驿站与消费者成立保管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般来讲消费者只能向商家追究违约责任或向驿站追究因保管不善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发生网购丢件导致买家没收到货物时,卖家应当承担没有交付的责任,即应当补发货物并承担未及时送货的违约责任。卖家在承担责任后,按照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约定,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赔偿。如果买家实际签收但消费者上报未收到货物,可能会导致买家误判,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的情况发生,此时,买家提前收到的退款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楠)
来源:延边新闻网
初审:王 栋
复审:王春荣
终审:王春荣
日前,小丽(化名)为旅行需要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衣物。因衣物晚到,未能达到小丽旅行使用的目的,她便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随后,小丽以未收到货物为由,在购物平台售后类型中选择“仅退款”,购物平台立即向小丽退还全部款项。实际上,网购的衣物包裹由小丽在延吉本地的家属签收取回。因小丽表示未收到货,商家认为是快递公司将货物丢失,因此要求快递公司赔付。快递公司赔付后,又向其所在延吉的网点进行追偿,同时对网点进行丢件罚款。延吉网点认为,小丽既然已收到货物又取得退货货款,应将网点替其承担的全部“丢件损失”予以返还,故将其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具有调解的可能性。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深入了解小丽的态度,发现其并非恶意虚报物流信息,也并不是为非法占有财物,而是对法律关系存在误解。其认为网购只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关系,在商家已经同意其可以在一个月后再退货的情况下,快递公司发生任何事情与其无关。承办法官从多角度出发,向被告充分阐释网购的流程和法律关系,耐心说理。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小丽直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返还了全部货款及罚款。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一起纠纷在开庭前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购流程分为消费者下单、商家委托快递公司运输、快递员派送或寄存驿站三个步骤。故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对应出现四种法律关系:消费者与卖家成立买卖合同、商家与快递公司成立运输合同、快递公司与驿站成立委托合同、驿站与消费者成立保管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般来讲消费者只能向商家追究违约责任或向驿站追究因保管不善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发生网购丢件导致买家没收到货物时,卖家应当承担没有交付的责任,即应当补发货物并承担未及时送货的违约责任。卖家在承担责任后,按照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约定,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赔偿。如果买家实际签收但消费者上报未收到货物,可能会导致买家误判,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的情况发生,此时,买家提前收到的退款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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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王 栋
复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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