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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经纪人违规情况的通报

2024-07-31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驻延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日,董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的与延吉伟航房产中介公司(以下简称“伟航中介”)房产纠纷相关视频引起网络广泛关注。接到市委网信办舆情联动指令后,我中心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会同延边州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伟航中介经纪人韩某于2020年9月5日以伟航中介名义撮合买方董某和顶账房卖方郎某,将金色家园小区南区1号楼某一房屋出售给董某并收取中介费用,2020年9月12日,董某向郎某支付全部房款。几天后,董某发现其购买的房屋张贴了延边州中院的查封公告。随后,董某到延吉市法院起诉了郎某、伟航中介、延边祥达开发公司。

  经查,金色家园南区1号楼因前期手续问题,未办理预售许可手续,房屋无法办理备案,购房人需与开发单位、被顶账方签署三方转让协议。经纪人韩某在代理销售房屋过程中虽已告知该房源为顶账房,提醒购房人需到开发单位办理备案等信息,但事先未详细查验该房源有关真实信息,未到现场确认房屋状态,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未尽到相应义务和责任,导致产生了购房纠纷,给买方董某造成重大损失。

  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中心与协会共同研究,决定对延吉伟航房产中介有限公司违规问题予以行业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同时由协会吊销经纪人韩某执业证书,限制其从业房地产经纪业务。

  各房地产中介公司、经纪人要引以为戒,依法依规经营,及时开展针对性的自查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与业务水平,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
延边州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协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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