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扮演周恩来的特型演员常银生(艺名常铠霖)涉嫌强奸一名20多岁的女士,事后常银生表示没有强奸,该女士是在诽谤。
记者昨天上午获悉,法院今年5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常铠霖有期徒刑3年半。另外,因将被害人丁女士所穿内裤扔掉,二中院终审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北京天玺书画院王某永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冯某有期徒刑11个月。
2014年5月26日,有媒体曾报道常银生涉嫌强奸一事,当事人丁女士称,2013年冬天,她在朝阳观音堂举办的一次书法笔会上,认识了常银生。
丁女士说,“他说他是特型演员,在很多电影中演过角色,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他书法写得不错,在圈内小有名气。我此后和他偶尔通过微信联系,都是谈论和艺术有关的事。”
事发一周前,北京天玺书画院王某永联系丁女士,说希望她和常银生一起在书画院聚个餐。丁女士没有多想,欣然赴约。
2014年5月25日下午4点多,丁女士开车从方庄桥附近接到常银生后,一同赶往位于大兴区科苑路甲18号的北京天玺书画院。
丁女士说,当晚从7点多到9点多,3人都喝了酒。晚上9点40分左右,她吃完饭去卫生间,出来后就被常银生抱住了,并被其带到紧挨着卫生间的一个卧室内。当时她一直大喊救命,“没有人来救我……之后他拿出手机不停地拍照。”事发后,丁女士在朋友的建议下报了警。
5月20日,大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常银生在北京天玺书画院内,趁被害人丁女士酒后之机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未果,其间,被告人常银生强行对丁女士一些部位拍摄裸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丁女士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苏先生表示,这件事每次提及,对丁女士都是一种伤害。“她希望这件事赶快过去,让施暴者及犯罪者都受到法律的惩罚。”
【本网责编 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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