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综述
2022-10-24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从农村到城市、从食品生产企业到街边小吃摊……近年来,我州坚决捍卫食品安全,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综合治理能力,保障市民“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安全,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州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8.75%、99.67%、100%,持续稳定在98%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党政同责,夯实顶层设计“压舱石”
州委、州政府立足城市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担当,坚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让党建成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定盘星”和“压舱石”。
加强高位统筹,成立以州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定期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州委、州政府带头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州委、州政府每年两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州委书记、州长、主管副州长分别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调研,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主管副州长带队开展全州基层食品安全调研。实行“三个纳入”,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先后出台《延边州关于深化改革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分解方案》等文件,及时调整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州本级成员部门增至32个。制定完善《延边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延边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机制,信息报告、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延边州关于深化改革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协作工作规范》,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行检衔接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2016年—2020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连续五年获得省政府年度“A级” 评定。2020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敦化市获评全国食品安全先进集体。
智慧监管,防控风险隐患“治未病”
保障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我州把示范创建作为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全面开展风险监测。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印发《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应急预案,把全州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为“哨点”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州8个县(市),覆盖率100%。
全面抓好过程监督。全州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实现风险分级管理并实施动态更新。持续开展乳制品等企业专项治理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达到40%。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科学规范食品抽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食品各环节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定期公示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以大要案为重点的民生案件查办力度,确保行刑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保障食品安全不力问题”专项整治、“雷霆2021”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昆仑2020、2021”等多项专项行动。三年来,全州系统查办食品案件465件,公安部门查办食品案件74件。
全州八个县(市)全部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是全省唯一全域性通过验收评审的省级示范地区。延吉市新兴工业集中区(朝鲜族食品产业园)、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园区水产品工业园区、安图县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示范园区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延吉百货大楼、千盛购物广场被评为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优特食品加工小作坊”“明厨亮灶”“农贸市场快检室”等专项提升项目全部提前或超额完成,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共治 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我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打击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执法取证、快速检测装备建设,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公安系统成立了州级食药环侦支队和县(市)级食药环侦大队,建立了专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执法体系。出台《延边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三年来,累计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7次。制定《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机制(试行)》《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样方案》《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定印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风险隐患清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率、风险报告率、健康证持证率实现100%。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州“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追溯平台,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的目标,逐步将全州地产食用农产品纳入国家追溯管理平台,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全州屠宰企业通过配备远程监控设备、安装“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监管设备、“鼎e鼎”牛羊追溯系统,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控、全链条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肉蛋奶、白酒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州内共有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华安财险、中航安盟4家保险公司为71户企业承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29亿元。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引导企业在自建网站和“信用中国(吉林延边)”网站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公开声明产品服务标准、质量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宋金泉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
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从农村到城市、从食品生产企业到街边小吃摊……近年来,我州坚决捍卫食品安全,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综合治理能力,保障市民“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安全,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州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8.75%、99.67%、100%,持续稳定在98%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党政同责,夯实顶层设计“压舱石”
州委、州政府立足城市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担当,坚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让党建成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定盘星”和“压舱石”。
加强高位统筹,成立以州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定期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州委、州政府带头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州委、州政府每年两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州委书记、州长、主管副州长分别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调研,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主管副州长带队开展全州基层食品安全调研。实行“三个纳入”,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先后出台《延边州关于深化改革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分解方案》等文件,及时调整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州本级成员部门增至32个。制定完善《延边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延边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机制,信息报告、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延边州关于深化改革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协作工作规范》,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行检衔接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2016年—2020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连续五年获得省政府年度“A级” 评定。2020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敦化市获评全国食品安全先进集体。
智慧监管,防控风险隐患“治未病”
保障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我州把示范创建作为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全面开展风险监测。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印发《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应急预案,把全州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为“哨点”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州8个县(市),覆盖率100%。
全面抓好过程监督。全州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实现风险分级管理并实施动态更新。持续开展乳制品等企业专项治理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达到40%。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科学规范食品抽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食品各环节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定期公示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以大要案为重点的民生案件查办力度,确保行刑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保障食品安全不力问题”专项整治、“雷霆2021”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昆仑2020、2021”等多项专项行动。三年来,全州系统查办食品案件465件,公安部门查办食品案件74件。
全州八个县(市)全部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是全省唯一全域性通过验收评审的省级示范地区。延吉市新兴工业集中区(朝鲜族食品产业园)、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园区水产品工业园区、安图县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示范园区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延吉百货大楼、千盛购物广场被评为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优特食品加工小作坊”“明厨亮灶”“农贸市场快检室”等专项提升项目全部提前或超额完成,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共治 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我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打击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执法取证、快速检测装备建设,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公安系统成立了州级食药环侦支队和县(市)级食药环侦大队,建立了专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执法体系。出台《延边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三年来,累计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7次。制定《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机制(试行)》《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样方案》《延边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定印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风险隐患清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率、风险报告率、健康证持证率实现100%。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州“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追溯平台,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的目标,逐步将全州地产食用农产品纳入国家追溯管理平台,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全州屠宰企业通过配备远程监控设备、安装“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监管设备、“鼎e鼎”牛羊追溯系统,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控、全链条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肉蛋奶、白酒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州内共有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华安财险、中航安盟4家保险公司为71户企业承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29亿元。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引导企业在自建网站和“信用中国(吉林延边)”网站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公开声明产品服务标准、质量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宋金泉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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