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延吉新闻网12月31日讯(记者 翟宇佳)12月31日,延吉市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航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法院院长金光锡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翟宇佳 摄
陈航发讲话 翟宇佳 摄
金光锡主持会议 翟宇佳 摄
俞凤柱传达会议精神 翟宇佳 摄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凤柱传达了全国、全省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和全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国扫黑办第7特派督导组关于吉林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建议。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分别汇报了关于“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情况。
陈航发指出,要坚定政治站位,做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坚决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增强斗争主动性,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住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这个“牛鼻子”,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坚决打赢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带动十大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
陈航发强调,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整体战。市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对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列表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整体工作成效;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加大线索摸排搜集力度,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积极配合核查单位办案;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单位要认真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及“保护伞”问题同步上案暂行办法》《吉林省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工作暂行办法》,力争再打掉一批黑恶犯罪组织,查处一批“保护伞”,以新增战果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会议还审议了《延吉市落实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延吉市落实省纪委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翟宇佳 摄
陈航发讲话 翟宇佳 摄
金光锡主持会议 翟宇佳 摄
俞凤柱传达会议精神 翟宇佳 摄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凤柱传达了全国、全省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和全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国扫黑办第7特派督导组关于吉林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建议。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分别汇报了关于“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情况。
陈航发指出,要坚定政治站位,做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坚决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增强斗争主动性,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住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这个“牛鼻子”,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坚决打赢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带动十大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
陈航发强调,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整体战。市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对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列表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斗争整体工作成效;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加大线索摸排搜集力度,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积极配合核查单位办案;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单位要认真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及“保护伞”问题同步上案暂行办法》《吉林省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工作暂行办法》,力争再打掉一批黑恶犯罪组织,查处一批“保护伞”,以新增战果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会议还审议了《延吉市落实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延吉市落实省纪委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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