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办公
延吉新闻网10月29日讯(记者 季芳旭)近日,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办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了司法行政资源的窗口化综合性实体服务平台,标志着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入新阶段。
中心外景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调解室
调解室
据了解,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延吉市法院东侧,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大厅设有诉前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律师服务4个窗口,承揽来信来访、法律咨询、诉讼援助、司法确认、公证及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等20余个服务项目。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中心还配备了与各类服务窗口相配套的私密谈话室和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会议室一应俱全,律师、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可为前来咨询和求助的群众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一站式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解决老百姓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
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严格按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设标准实施,在功能上体现专业,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资源;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和统一督办;在效果上体现惠民,以人性化的接待、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中心采取“1+2+N”工作模式,即:“1”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平台,“2”是以人民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为保障,“N”是统筹法院、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开展工作。通过当事人申请,党委政府指派,法院、信访或其他相关部门委托,由调解中心统一受理,具备调解条件的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现场调解或分流到基层调委会,不符合条件的转相关部门处理。实施诉调一体化和道交一体化机制,民事案件由法院移交诉调中心和道交调委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通过内网系统一键送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建设法治延吉、平安延吉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中心外景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调解室
调解室
据了解,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延吉市法院东侧,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大厅设有诉前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律师服务4个窗口,承揽来信来访、法律咨询、诉讼援助、司法确认、公证及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等20余个服务项目。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中心还配备了与各类服务窗口相配套的私密谈话室和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会议室一应俱全,律师、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可为前来咨询和求助的群众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一站式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解决老百姓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
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严格按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设标准实施,在功能上体现专业,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资源;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和统一督办;在效果上体现惠民,以人性化的接待、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中心采取“1+2+N”工作模式,即:“1”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平台,“2”是以人民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为保障,“N”是统筹法院、律师事务所及全市多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开展工作。通过当事人申请,党委政府指派,法院、信访或其他相关部门委托,由调解中心统一受理,具备调解条件的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现场调解或分流到基层调委会,不符合条件的转相关部门处理。实施诉调一体化和道交一体化机制,民事案件由法院移交诉调中心和道交调委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通过内网系统一键送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延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建设法治延吉、平安延吉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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