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延吉新闻网9月28日讯(记者 季芳旭)9月28日,延吉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省州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当前任务,安排部署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
延吉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季芳旭 摄
孟繁友、崔昌铉、李柱善、全鸿一等领导参加会议 季芳旭 摄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孟繁友,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崔昌铉,市法院院长李柱善,市检察院院长全鸿一等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第一督导组进驻河北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文件精神;通报了延吉市涉黑涉恶案件查处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延吉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委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部署,抢抓战机,全面推进。目前,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个,9类案件立案72起,破案64起,采取强制措施99人。
孟繁友讲话 季芳旭 摄
孟繁友要求,各政法机关要聚焦打击重点,提高案件串并分析能力,不断完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联动机制,实现执法办案紧密对接,高效运行。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公安机关,对目前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再次梳理,充分运用侦查策略和侦查手段,集中力量、重点攻坚,确保短期内迅速侦破一批有影响、有典型的案件,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
孟繁友强调,政法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信念不动摇,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加快案件办理进程。公安机关要将侦查取证作为直接关系案件最终审判结果的第一道工序,及时发现、提取和保全各种实物证据,确保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完备,力争在年底前将目前在侦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严把证据质量关,提前介入大案要案,逐案明确主管责任领导和主办责任人。各部门要坚持前端监管、末端处置同向发力,扫黑除恶、反腐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同推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孟繁友最后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拿出“扫黑务全、除恶务尽”的劲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工作,共同推动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以扫黑除恶新胜利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延吉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季芳旭 摄
孟繁友、崔昌铉、李柱善、全鸿一等领导参加会议 季芳旭 摄
会议传达了《中央第一督导组进驻河北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文件精神;通报了延吉市涉黑涉恶案件查处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延吉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委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部署,抢抓战机,全面推进。目前,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个,9类案件立案72起,破案64起,采取强制措施99人。
孟繁友讲话 季芳旭 摄
孟繁友强调,政法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信念不动摇,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加快案件办理进程。公安机关要将侦查取证作为直接关系案件最终审判结果的第一道工序,及时发现、提取和保全各种实物证据,确保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完备,力争在年底前将目前在侦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严把证据质量关,提前介入大案要案,逐案明确主管责任领导和主办责任人。各部门要坚持前端监管、末端处置同向发力,扫黑除恶、反腐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同推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孟繁友最后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拿出“扫黑务全、除恶务尽”的劲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工作,共同推动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以扫黑除恶新胜利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责编 王春荣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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