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例会
延吉新闻网8月7日讯(记者 付杨)8月7日上午,延吉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例会,对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做进一步安排部署。副市长、市交安委主任、公安局长崔昌铉及交安委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延吉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例会 付杨 摄
据了解,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自2018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整治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6022次,查处超速违法行为2512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6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10次、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1起、未戴安全头盔170起、超载19起、闯红灯1450起,拘留8人、暂扣驾驶证107本、扣留机动车62辆次,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崔昌铉讲话 付杨 摄
会上,宣读了《关于调整延吉市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崔昌铉指出,交通安全大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互通有无、分工配合,充分发挥好组织领导、推动和助力作用,站在全市大局的高度来审视、谋划、组织好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坚决打好整体仗、合成仗,促进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崔昌铉强调,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延吉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着力抓好交通违法整治攻坚、风险路段清零攻坚、车辆和驾驶人源头治理攻坚、城市交通治堵治乱攻坚、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对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紧密衔接、合成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高效运行。同时,要强化宣传发动,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引导,加大曝光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交安委领导小组成员督导检查责任制,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巡查督战。要针对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考核评比方案,全程考核整治活动,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切实用好问效问责机制,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向市委、市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延吉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例会 付杨 摄
崔昌铉讲话 付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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