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延吉新闻网7月27日讯(记者 付杨)7月26日下午,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俊杰,副主任朴光石、乔嘉、李根刚、申美善出席会议。
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付杨 摄
人大代表投票 付杨 摄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晓明,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暴刚,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柱善,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罗玉民列席会议。
颁发任命书 付杨 摄
宪法宣誓 付杨 摄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7年度延吉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吉市土地整治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议案》等7个文件批复的请示的事宜;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州、市人大代表辞职和补选的相关事宜。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付杨 摄
人大代表投票 付杨 摄
颁发任命书 付杨 摄
宪法宣誓 付杨 摄
会议审议通过了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吉市土地整治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议案》等7个文件批复的请示的事宜;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州、市人大代表辞职和补选的相关事宜。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责编 王春荣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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