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风清气正 严禁隐秘聚会吃喝宴请公车私用
延吉新闻网4月4日讯(记者 王栋)清明节即至,延吉市纪委监委向全市下发《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到“九个严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市有关规定,做到“九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人员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等;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活动。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既要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又要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责编 王春荣】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市有关规定,做到“九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人员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等;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活动。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既要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又要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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