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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延吉市启用通用定额有奖发票

2017-07-31  标签:延吉市 定额 发票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付杨
  延吉新闻网7月31日讯(记者 付杨)记者从延吉市国家税务局获悉,为增强纳税人依法使用发票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发票使用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自9月1日起,延吉市国家税务局及延吉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辖区内启用通用定额有奖发票。

  据了解,即将启用的通用定额有奖发票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监制。发票名称为“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77mm,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定额有奖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五种面额。

  定额有奖发票适用于延吉市国家税务局及延吉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辖区内按照规定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纳税人在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等业务时应开具发票。发票中奖的消费者,由开具定额有奖发票的纳税人当场兑奖并垫付奖金。开具定额有奖发票的纳税人凭兑奖联向延吉市国家税务局结算已垫付的奖金。延吉市国家税务局按照纳税人垫付奖金额度的2%支付手续费。

  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领取定额有奖发票,需要其他普通发票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纳税人确实需要使用定额有奖发票的,由延吉市国家税务局及延吉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审查确定。同时,定额有奖发票领取方式实行验旧领新。纳税人开具定额有奖发票时,必须逐份加盖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领取定额有奖发票时,将已开具使用过的定额有奖发票送主管税务机关验旧。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规定,做好纳税人领取定额有奖发票的验旧工作。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验旧金额超过起征点的,要及时全额征收税款;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验旧金额超过核定定额的,要及时补征税款。



【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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