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延吉西市场重建安置方案出炉
11月15日,备受延吉西市场广大业主和经营户关注的《延吉西市场重建安置方案》正式出台。
长久以来,延吉西市场作为延吉市的中心市场,对居民的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因存在消防、抗震等重大安全隐患,经延吉市委第十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延吉市将对延吉西市场进行拆除重建。
为顺利推进延吉西市场改造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西市场所辖摊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每一个业户的心声,延吉西市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摊床调查小组,于10月17日正式进驻西市场,“一对一”“面对面”了解倾听广大业主和经营户的想法与诉求。
经过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掌握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和经营业户的相关信息,根据广大业主和经营户提出的意见建议,延吉市坚持“市场原有功能不变,百姓市场定位不变,服务大众宗旨不变”,遵循“必须改造危险市场、必须保障业户利益”两项原则,制定《延吉西市场重建安置方案》。
据了解,西市场重建工作由延吉市市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重建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
搬迁期限为11月16日至11月30日。在11月30日之前,柜台、场地使用权者签订过渡安置协议并搬出现西市场的,过渡经营期间产生的摊位费、公共服务费、水电费、取暖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按期搬迁有奖励。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在11月30日前从现西市场搬迁到过渡经营场所的,每提前1天以每个柜台、场地50元的标准给予搬迁奖励。
重建期间过渡安置
过渡经营场所为位于参花街南侧、青年广场西侧的“大千城”,名称为“延吉西市场过渡经营场所”。过渡经营场所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及五层局部,设置3788个柜台、场地,另设14个门市、2个餐饮区、1个办公区、2个仓储区。
楼层安置:主楼地下一层安置现西市场场院、蔬菜厅、农贸南厅、农贸北厅、熟食厅,设1个仓储区,一层安置现西市场西一楼、东一楼、西二楼;二层安置现西市场中二楼、高档楼、东二楼;三层安置现西市场综合二楼、西三楼、西市场分中心部分柜台;四层安置东三楼、综合三楼、综合四楼、西市场分中心部分柜台;五层安置现西市场西四楼。C座一层南侧5个门市安置部分熟食厅;二层安置部分服务处;三层安置西市场分中心管理办公室;四层安置仓储区。AB座南侧一层9个门市安置延吉市糖酒有限公司场地;二层安置部分服务处。
西市场重建期间,原则上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均临时安置到“大千城”过渡经营。
柜台、场地位置及货架安装:在过渡经营场所的规定楼层、功能分区内,依据现西市场各经营区域的原柜台排列序号确定柜台、场地位置。地下一层的柜台和其他楼层的货架由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安装,待新西市场投入使用时全部予以拆除。同时,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过渡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业户须知:在过渡经营期间,停业超过1个月时将收回临时安置柜台、场地的使用权。到“大千城”过渡经营时,柜台、场地使用权者与承租户有纠纷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政府有关部门无偿提供法律帮助。
回迁安置
新西市场将经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根据新西市场的工程进度,如提前达到市场使用条件,回迁安置日期也相应提前。如新西市场不能按期完工,继续在过渡经营场所经营,所需费用由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楼层分区:新西市场建设面积为12.4万平方米,1栋楼。地下一、二、三层为停车泊位,一至五层为回迁安置区,六至十二层为办公区和仓储区。(新西市场的建设规模和建筑方案以延边州城镇规划委员会通过为准)
◆柜台、场地位置:在新西市场的规定楼层、功能分区内,依据现西市场各经营区域的原柜台排列序号确定柜台、场地位置。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在新西市场划定的各功能区内回迁安置,柜台长度为1.5米。
◆缴费与租赁:新西市场投入经营20年内,对回迁安置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仍执行现行的摊位费、公共服务费缴费标准,水电、取暖、卫生、物业等其他费用根据其行业标准予以收取。20年期满后柜台、场地使用权者优先租赁使用柜台、场地。
◆弃权补偿:柜台、场地使用权者放弃新西市场柜台、场地使用权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给予经济补偿。
协议的签订及回迁经营使用权
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每个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和场地所有权者签订过渡安置协议书和回迁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柜台长宽、场地面积及具体位置。协议双方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国内居住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委托他人办理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的,须在方案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应在当地进行公证,写明委托事项由受托人代办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
在国外居住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委托他人办理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的,须在方案发布之日起90日内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应持委托书到所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写明委托事项由受托人代办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
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到11月30日未搬出现西市场的,不安排过渡经营场所,取消新西市场的柜台、场地使用权。
◆使用权可以转让。新西市场建成后,对回迁经营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给予20年使用权,使用权可以转让。
长久以来,延吉西市场作为延吉市的中心市场,对居民的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因存在消防、抗震等重大安全隐患,经延吉市委第十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延吉市将对延吉西市场进行拆除重建。
为顺利推进延吉西市场改造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西市场所辖摊位的基本情况,了解每一个业户的心声,延吉西市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摊床调查小组,于10月17日正式进驻西市场,“一对一”“面对面”了解倾听广大业主和经营户的想法与诉求。
经过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掌握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和经营业户的相关信息,根据广大业主和经营户提出的意见建议,延吉市坚持“市场原有功能不变,百姓市场定位不变,服务大众宗旨不变”,遵循“必须改造危险市场、必须保障业户利益”两项原则,制定《延吉西市场重建安置方案》。
据了解,西市场重建工作由延吉市市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重建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
搬迁期限为11月16日至11月30日。在11月30日之前,柜台、场地使用权者签订过渡安置协议并搬出现西市场的,过渡经营期间产生的摊位费、公共服务费、水电费、取暖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按期搬迁有奖励。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在11月30日前从现西市场搬迁到过渡经营场所的,每提前1天以每个柜台、场地50元的标准给予搬迁奖励。
重建期间过渡安置
过渡经营场所为位于参花街南侧、青年广场西侧的“大千城”,名称为“延吉西市场过渡经营场所”。过渡经营场所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及五层局部,设置3788个柜台、场地,另设14个门市、2个餐饮区、1个办公区、2个仓储区。
楼层安置:主楼地下一层安置现西市场场院、蔬菜厅、农贸南厅、农贸北厅、熟食厅,设1个仓储区,一层安置现西市场西一楼、东一楼、西二楼;二层安置现西市场中二楼、高档楼、东二楼;三层安置现西市场综合二楼、西三楼、西市场分中心部分柜台;四层安置东三楼、综合三楼、综合四楼、西市场分中心部分柜台;五层安置现西市场西四楼。C座一层南侧5个门市安置部分熟食厅;二层安置部分服务处;三层安置西市场分中心管理办公室;四层安置仓储区。AB座南侧一层9个门市安置延吉市糖酒有限公司场地;二层安置部分服务处。
西市场重建期间,原则上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均临时安置到“大千城”过渡经营。
柜台、场地位置及货架安装:在过渡经营场所的规定楼层、功能分区内,依据现西市场各经营区域的原柜台排列序号确定柜台、场地位置。地下一层的柜台和其他楼层的货架由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安装,待新西市场投入使用时全部予以拆除。同时,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过渡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业户须知:在过渡经营期间,停业超过1个月时将收回临时安置柜台、场地的使用权。到“大千城”过渡经营时,柜台、场地使用权者与承租户有纠纷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政府有关部门无偿提供法律帮助。
回迁安置
新西市场将经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根据新西市场的工程进度,如提前达到市场使用条件,回迁安置日期也相应提前。如新西市场不能按期完工,继续在过渡经营场所经营,所需费用由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楼层分区:新西市场建设面积为12.4万平方米,1栋楼。地下一、二、三层为停车泊位,一至五层为回迁安置区,六至十二层为办公区和仓储区。(新西市场的建设规模和建筑方案以延边州城镇规划委员会通过为准)
◆柜台、场地位置:在新西市场的规定楼层、功能分区内,依据现西市场各经营区域的原柜台排列序号确定柜台、场地位置。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在新西市场划定的各功能区内回迁安置,柜台长度为1.5米。
◆缴费与租赁:新西市场投入经营20年内,对回迁安置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仍执行现行的摊位费、公共服务费缴费标准,水电、取暖、卫生、物业等其他费用根据其行业标准予以收取。20年期满后柜台、场地使用权者优先租赁使用柜台、场地。
◆弃权补偿:柜台、场地使用权者放弃新西市场柜台、场地使用权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给予经济补偿。
协议的签订及回迁经营使用权
延吉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每个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和场地所有权者签订过渡安置协议书和回迁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柜台长宽、场地面积及具体位置。协议双方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国内居住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委托他人办理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的,须在方案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应在当地进行公证,写明委托事项由受托人代办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
在国外居住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委托他人办理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的,须在方案发布之日起90日内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应持委托书到所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写明委托事项由受托人代办过渡安置、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
柜台、场地使用权者到11月30日未搬出现西市场的,不安排过渡经营场所,取消新西市场的柜台、场地使用权。
◆使用权可以转让。新西市场建成后,对回迁经营的柜台、场地使用权者给予20年使用权,使用权可以转让。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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