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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 16家企业限期整改

2015-11-03  标签:延吉 流通领域 专项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刘鑫
    延吉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 刘鑫)11月3日,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新药大药房3分店、吉林大药房健康路连锁店、延边保健大药房第八连锁店等地,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延吉市药品流通秩序。


专项检查组成员为药品零售企业工作人员讲解相关要求 刘鑫 摄


延吉市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 刘鑫 摄


药品零售企业提示标语 刘鑫 摄

    在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组成员仔细询问药品进货渠道,认真查看药品摆放是否规范,并详细了解企业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药品贮藏是否达到标准、购销票据和记录是否真实等情况。

    据了解,延吉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8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8家,医疗机构527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21家,药品零售单体店367家。自10月19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以GSP认证检查、行政许可现场验收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按药品保存温度的要求陈列和储存药品等内容。


专项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刘鑫 摄


专项检查组成员查看药品零售企业购销票据 刘鑫 摄


专项检查组成员记录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情况 刘鑫 摄


专项检查组成员认真查看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刘鑫 摄

 
    截至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检查医疗机构2家,药品零售企业30家,限期责令改正16家。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整改后跟踪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希望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相应政策,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标准积极整改,努力使全市药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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