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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购房者月供负担减轻

2015-03-24  标签:延边州 购房者 公积金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翟宇佳
    延吉新闻网3月24日讯(记者 翟宇佳) 记者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受央行降息影响,延边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3月1日同步作出调整,贷款利率下调0.25%。调整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月供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据了解,此次调整后,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3月1日之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15年3月1日之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对于购房者来说,还贷压力减轻了。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购房者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总贷款20万元,期限20年。按原利率4.25%计算,月均还款额约为1238元,按调整后利率4%计算,月均还款额约为1212元,比调整前每月少还26元。如此一来,20年可省6240元。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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