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暨延吉市举行“3·15”消费者权益日服务活动
延吉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杨婷婷)3月15日上午,州暨延吉市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延吉市时代广场举行,数千名市民来到现场参与活动。
州暨延吉市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 金洪石 摄
秦晓明(中)、李光镐(右二)、金京春(左一)出席活动 金洪石 摄
延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晓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镐,市政协副主席金京春,以及州、市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并为“2014年度州级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奖。
活动现场熙熙攘攘,参与宣传、展示产品的各单位展台前被市民围得水泄不通。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州、市地方税务局,以及延吉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运管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现场,向市民宣传消费常识,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群众答疑解惑,并继续向市民宣传、发放新《消法》,希望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利用新《消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以此为戒,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秦晓明讲话 金洪石 摄
秦晓明说,过去一年,延吉市认真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畅通处理渠道等措施,有效净化了消费环境,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序发展,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会领导为“2014年度州级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奖
秦晓明(右三)踏查活动现场 金洪石 摄
李光镐(左一)、金京春(左二)踏查活动现场 金洪石 摄
秦晓明指出,今年,正值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之际,希望各部门仅仅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树立维权新思维,创新维权新机制,打造维权新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希望广大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正做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希望广大消费者要增强依法维权观念,合理、合法、理性地表达维权诉求,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民了解如何辨别假酒
市民询问如何辨别刹车片、滤清器、机油真假件 金洪石 摄
相关部门向市民发放消费常识宣传单 金洪石 摄
相关部门向市民发放消费常识宣传单 金洪石 摄
当日,州消费者协会还命名吉林省华生交电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等33家单位为“2014年度州级消费者满意单位”。
消费维权志愿者为市民答疑解惑 金洪石 摄
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金洪石 摄
州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为市民讲解怎样辨别假烟 金洪石 摄
州暨延吉市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 金洪石 摄
秦晓明(中)、李光镐(右二)、金京春(左一)出席活动 金洪石 摄
活动现场熙熙攘攘,参与宣传、展示产品的各单位展台前被市民围得水泄不通。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州、市地方税务局,以及延吉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运管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现场,向市民宣传消费常识,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群众答疑解惑,并继续向市民宣传、发放新《消法》,希望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利用新《消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以此为戒,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秦晓明讲话 金洪石 摄
与会领导为“2014年度州级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奖
秦晓明(右三)踏查活动现场 金洪石 摄
李光镐(左一)、金京春(左二)踏查活动现场 金洪石 摄
市民了解如何辨别假酒
市民询问如何辨别刹车片、滤清器、机油真假件 金洪石 摄
相关部门向市民发放消费常识宣传单 金洪石 摄
相关部门向市民发放消费常识宣传单 金洪石 摄
消费维权志愿者为市民答疑解惑 金洪石 摄
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金洪石 摄
州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为市民讲解怎样辨别假烟 金洪石 摄
【责编 王春荣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