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延吉市第十四届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中共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关于中共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延吉市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共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2014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整风的精神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务实的精神不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做到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明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对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忠诚、干净、尽责”的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为加快推进具有民族特色的图们江区域宜居旅游开放中心城市建设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反腐败各项改革举措,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保证。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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