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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一亿美元,德国富豪“摆平”法律 |
2014-08-12 来源:人民日报 阅读: 字号:【大 中 小】 |
德国巴伐利亚州法院8月初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的决定:在被告人、英国亿万富翁伯尼·埃克尔斯通同意支付一亿美元之后,检察官放弃对他的行贿罪起诉。而巴伐利亚州银行董事格哈德·格里布科夫斯基却因收受埃克尔斯通的巨额贿赂,至今还在监狱里服刑。令人不解的是,同一个事件,同一位法官审理,为何产生两种判决结果?媒体和法律人士纷纷批评:放弃起诉埃克尔斯通是一个“无耻的决定”,违背了德国法律的精神。
埃克尔斯通是一级方程式赛车公司的前任首席执行官和实际掌门人。2006年,一级方程式赛车公司的大股东、巴伐利亚州银行决定出让股份。据报道,为了能让自己中意的控股公司购买这些股份,埃克尔斯通向巴伐利亚州银行董事格里布科夫斯基行贿4400万美元。2012年,格里布科夫斯基因受贿罪和逃税(未对贿赂金额纳税)被判入狱8年半。
2013年,巴伐利亚州检察机关以行贿罪名对埃克尔斯通提起公诉,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0年刑期。埃克尔斯通辩称,他是受到了“勒索”。今年8月5日,法官、检方和埃克尔斯通达成结案协议:埃克尔斯通支付一亿美元,检方放弃起诉。协议既不宣布埃克尔斯通无罪,也不裁定他有罪。法官称,根据德国刑法,只要检方、被告和法官同意,被告能以支付罚金的方式了结刑事犯罪。条件是被告只是轻微犯罪,处罚金额根据被告的经济条件确定。德国每年据称有30万起案件都用该方式解决。法院以此来取消积案,减轻自身压力。
但舆论并不买账,纷纷予以谴责。德国《图片报》说,这让人感到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南德意志报》评论称,法官的决定意味着行贿者今后能用大笔金钱把自己洗白。有句谚语说“金钱不会发臭”,但在这个案子里,“金钱臭到了天堂”。《法兰克福评论报》呼吁彻底改变这种三方妥协方式,或者至少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加拿大《电报》发表社论称,协议是赤裸裸的金钱买“正义”案例,“看起来,结束一起行贿罪的办法,就是支付更高金额的贿赂”。英国《独立报》说,德国法律体系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从犯罪者那里回收金钱,这种方式和中世纪卖赎罪券没什么区别,还讽刺道,“就像有钱人能买最好的酒、最好的汽车、让子女受最好的教育,他们也能买到最好的法律服务。”
德国前司法部长扎比娜·洛伊特霍伊塞尔·施纳伦贝格尔表示,类似协议同法律的意义和宗旨背道而驰。法律专家格尔松·特鲁格表示,如果一个人乘地铁经常逃票,对他的起诉会以支付罚金结束。假如埃克尔斯通犯下的是类似轻微过错,法院会只要求他支付几百欧元。特鲁格否认德国法律体系存在双重标准,但承认,“西方世界没有哪家法院没有灰色地带”。
在德国的新闻网站上,网民纷纷留言谴责。一位网民称,“埃克尔斯通靠支付一亿美元的贿赂,结束了行贿罪审判。”另一位网民提醒,“别忘了收受埃克尔斯通贿赂的那个人现在还在牢里。”还有网民说,“这就是资本主义,金钱统治一切。只要贿赂司法系统就没事。如果你无权无势,就只能坐牢。”
讽刺的是,尽管舆论对这一法律漏洞口诛笔伐,至今还没有一位德国现任政治家表示要填补这块灰色地带。金钱买“正义”的戏还会继续唱下去。
【本网责编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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