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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将据伊斯兰教法立法 |
2012-0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阅读: 字号:【大 中 小】 |
中新网7月6日电 综合报道,利比亚7日将举行国民议会选举,利“全国过渡委员会”5日表示,伊斯兰教法应是立法的主要根据,而这一点不应成为全民公投的对象。
“过渡委”发言人当天表示,利比亚人民与伊斯兰教法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教法既是宗教也是法律,当局因此建议将伊斯兰教法作为立法的主要来源,并且这一点不应诉诸公投。
利比亚将于7日进行国民大会选举,大会将负责任命新政府和制宪机构。根据“过渡委”订立的过渡方案,新宪法必须经由全民公投决定。
据悉,新宪法将决定的关键议题包括政府组成,伊斯兰教在该国的地位以及妇女和少数民族的权益等。一旦宪法获得通过,新组成的议会将有30天的时间公布新选举法,并在接下来的180天内选举产生政府。
利比亚东部的一些伊斯兰武装反对此次的议会选举,他们反对利比亚实行“西方式民主”,称该国不需要宪法,而只需遵从《古兰经》。
利比亚第二大城市班加西“昔兰尼加自治委员会”5日晚关闭了当地两个主要输油港口,抗议将于7日举行的国民议会选举。
此前,利比亚东南部地区的部落武装与利比亚国防军之间接连发生武装冲突,造成多人死伤。在“后卡扎菲时代”的利比亚,政治生态脆弱不堪,主要表现是政治进程一波三折,安全形势持续恶化,国家建设步履维艰。究其原因,利比亚部落众多,派系争斗激烈,各地武装力量“拥兵自重”,甚至为害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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