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将提高

2019-11-18  标签: 来源:吉网
  吉林日报讯(记者王丹 实习生程佳雯)日前,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由270元提高到29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00元,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困难群体资助扩大,2020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资助130元。

  据悉,长春市按照医疗保障机构改革规划,长春市城乡统筹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当前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请缴费期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城乡各参保人员按照新标准及时缴费,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