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出重拳
超前部署 全面启动破案会战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提高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案件能力,自5月至9月底,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以打击非法排污、破坏河道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水源污染为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全力开展破案攻坚。
6月11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会后,省公安厅立即召开会议逐级传达会议精神,迅速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清醒认识我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环保重点案件打击整治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贡献力量。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党委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亲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的组织领导,通过召开部署会议、下发工作方案明确警种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省公安厅专门设置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生态环境犯罪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强化组织推动,迅速在全省掀起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热潮。
强化攻坚 省督案件破案率85.7%
破案会战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深入重点企业、单位走访调查,以打击非法排污、破坏河道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水源污染犯罪为重点,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排查工作,获取案件线索110条。同时,加快案件线索核查调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侦查,快侦办、快取证、快抓捕、快移送,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在两个月时间内,有效攻克各类案件150起。
为确保打击成效,省公安厅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各地侦办案件逐一梳理研究,挂牌督办7起案件,实行每周一调度,并成立专案督导组深入各地现场督办指导,推进案件快速侦破。各地加强专案专办,逐案成立由领导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攻坚。截止目前,已成功侦破6起督办案件,抓获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以东辽河等问题突出区域整治为重点,省公安厅部署组织四平、辽源、公主岭等东辽河流域公安机关强化与当地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执法联动,破获东辽河水污染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查处行政案件15起,行政拘留6人。
持续发力 打好打赢“五个保卫战”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一以贯之地推进破案会战深入开展,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湿地“五个保卫战”,为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贡献力量。
近期,省公安厅将再梳理一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全力推进破案攻坚。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在破案上取得新突破,彻底打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利益链、保护伞。
全省公安机关将以东辽河等污染严重地区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将煤炭、造纸、钢铁、水泥等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加工企业等确定为重点排查行业,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密切协作,适时集中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解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另据了解,按照全省总河长会议部署,省公安厅决定建立河道警长制,并在我省拉林河流域率先开展河道警长制试点工作,在河长的领导下,开展巡逻防范、执法宣传、打击犯罪等工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文/摄
附:2018年环境污染破案攻坚典型案例
一、长春市双阳区艾某非法采矿案
2018年5月,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分局成功破获艾某非法采矿案。2018年3月,双阳分局在一个涉恶团伙案中发现齐家镇卧龙村村书记艾某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线索。经查,自2017年10月起,艾某伙同卧龙村村民索某、薛某2人非法将卧龙村南河沿一块河套耕地内近一万立方米的沙子挖出销售获利,先后运出500余车,涉案价值达50余万元,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目前,艾纯金已被双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长春市双阳区孔某非法采矿案
2018年3月11日,双阳分局长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走访过程中发现,辖区下河村三社有非法开采河沙情况,并开展摸排调查。经查,2018年2、3月份,双阳区齐家镇张家村3社沙场负责人孔某,在没有采砂许可证情况下,伙同王某利用挖掘机等工具,擅自非法开采饮马河矿产资源河道河沙一万立方米左右,非法获利十万余元,涉嫌非法采矿犯罪。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分局民警在吉林市永吉县将孔某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吉林市高新区林某污染环境案
2018年1月初,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吉林市高新北区新北街道南山道村八组一废弃大坝内,有人私建彩钢厂房,并在厂房内私自处理化工废料,产生大量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黑烟,造成环境污染。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4日期间,在吉林市万华精细化工厂获取了近50吨生产二甲基吡啶后产生的化工废料,在未获得任何合法资质和建设配套相应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采取露天燃烧的方式,将50吨化工废料提纯,非法获得氧化钴近7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四、蛟河市任某非法采矿案
2018年4月11日,蛟河市公安局接国土资源局移送案件,犯罪嫌疑人任某在蛟河市拉法镇十八垧地水库附近利用夜间非法开采草炭土,涉嫌非法采矿犯罪。蛟河市公安局经研判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需重型开采设备,并通过大型车辆进行运输,蛟河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通往矿区的路上进行蹲守,并调取过往车辆监控录像,成功锁定车辆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蛟河市国土资源局勘测,任某非法开采泥炭3157立方米,涉案价值12.6万元,现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四平市铁东区苏某污染环境案
2017年12月8日,四平市公安局环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铁东区石岭镇创业废品收购站内,有人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污染周边环境。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018年3月15日,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将苏某等3人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
六、通化市柳河县高某非法采矿案
2018年3月20日,柳河县公安局接到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柳河县五道沟镇沙家村村民高某非法采挖河沙。经公安机关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在任五道沟镇沙家村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2017年至2018年之间,共计非法采挖河沙7600余立方米,以每立方米35元的价格,销售到通化市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收入26万余元,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柳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七、白山市抚松县许某等人盗伐林木案
2018年1月,抚松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抚松县松江河镇某地域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地表腐殖土被盗,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抚松县公安局及时立案侦查,积极协调环保、林业、物价、评估机构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勘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冯某、周某为盗取腐殖土,破坏案发现场植被0.75公顷,盗伐150余棵云杉、水曲柳等珍贵树和大量腐殖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审讯,3人对其组织实施的盗伐林木、盗窃腐殖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许某、冯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周某取保候审。6月12日,抚松县公安局已将此案移送至抚松县检察院提起诉讼。
八、镇赉县系列盗窃黑土破坏环境案
2018年以来,镇赉县公安局相继破获系列盗窃黑土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扣押被盗黑土305立方米,涉案黑土价值5万余元。经查,镇赉县大屯镇以冯某、程某为首的5名村民多次在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挖黑土,并将盗挖所得黑土销售获利,严重破坏了莫莫格湿地生态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九、通榆县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8年4月9日,通榆县公安局接畜牧局移交刘某非法开垦草原、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通榆县公安局经初查认定符合受案条件,迅速立案侦查。5月21日,通榆县公安局在河北省霸州市一工地,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立即会同畜牧部门开展案件核查。经查,刘某非法开垦草原2.94公顷,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十、安图县殷某盗伐林木案
2018年1月10日,安图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安图县新合乡十骑村集体林内盗伐林木。经查,犯罪嫌疑人殷某在2017年12月份期间私自在安图县新合乡十骑村集体林盗伐林木,经安图县林业局鉴定,盗伐林木现场位置位于安图县新合乡十骑村集体林10林班31小班,盗伐林木面积1.05亩,盗伐林木株树40株,立木蓄积共计2.5301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殷某涉嫌盗伐林木犯罪,目前安图县公安局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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