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宣战
大家都知道,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人需要取得驾驶资格并且携带驾驶证,而机动车也要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牌证是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无牌无证行驶危害极大,易造成交通事故、易引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所以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此次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全省交警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无牌无照、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宣战!全省各地交警加大警力部署,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控能力,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牌照、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牌照、行驶证的,扣12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扣1分。
案例一
胆大妄为!无驾驶证还敢驾驶套牌、报废出租车上路营运
6月27日17时15分,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分指挥中心大厅缉查布控报警显示,一辆车号为吉AZ41**的出租车涉嫌超期未年检,分指挥中心立即调度附近警力对其进行拦截。
接到指令后,小分队民警在新民广场东工农大路口将该车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这一情况让民警感觉异常,并请求支援。随后,两名支援警力赶到现场。
经进一步核实发现,吉AZ41**号出租车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继续调查。通过公安信息网查阅信息和对驾驶员程某久的询问笔录,确定其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报废车,且程某久对以上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民警又将吉AZ41**号出租车原车找到大队与套牌车进行了比对,并将套牌车暂扣。
6月28日朝阳大队委托车辆管理所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该套牌车为报废出租车。朝阳大队当即对程某久办理了拘留手续,送至长春市拘留所执行,并开具9000元罚款。
案例二
金牌夫妻档,上演无证驾驶大戏
6月29日14时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BG****的小型汽车行驶轨迹可疑,正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拦截时,该车在收费站站内广场突然停车,恍惚间民警发现车内的正副驾驶员正在慌忙交换位置。经检查,发现车内两人均驾驶过该车。通过网上信息查询,民警发现其中一人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二人讲,他们夫妻二人从吉林开车去往延吉旅游,行车途中,驾驶员刘某因驾驶时间过长,感觉有些疲累困意上头,于是就在延吉服务区将车辆交给了并未取得驾驶证的王某,虽然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路途不远不会有什么问题,未曾想过会有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王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刘某实施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害人害己,驾驶机动车必须要经过严格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驾车上路,不要怀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操控车辆,就盲目自信驾车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将后悔莫及。
案例三
无证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6月29日11时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黑AG6***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时,发现车内两人均驾驶过该车。通过网上信息查询,民警发现其中一人邢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二人讲,他们二人从黑龙江开车去往珲春运输危化品,28日行车途中,驾驶员李某因驾驶时间过长,感觉头部有些不适,于是就在松原服务区处将车辆交给了并未取得驾驶证的邢某,虽然邢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路途不远不会有什么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邢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李某实施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提示:驾驶机动车必须要经过严格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驾车上路,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自己能够操控车辆,就盲目自信驾车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将后悔莫及。
案例四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后果很严重!
6月6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东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B86***的白色丰田吉普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程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驾驶证系变造而来。面对证据,程某供述:其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从朋友王某处借来,自己更换驾驶证内照片变造的。鉴于程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敦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3日,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东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HLZ***的小型越野客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田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驾驶证系变造而来。面对证据,田某供述:其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从朋友付某处借来,自己更换驾驶证内照片变造的。鉴于田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田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敦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31日,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鹤大高速大蒲柴河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HEE***的小型汽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许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驾驶证系伪造而来。面对证据,许某供述:其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系其提供照片,由其亲属吴某帮其伪造的。鉴于许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许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许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敦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在此次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全省交警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无牌无照、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宣战!全省各地交警加大警力部署,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控能力,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牌照、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牌照、行驶证的,扣12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扣1分。
案例一
胆大妄为!无驾驶证还敢驾驶套牌、报废出租车上路营运
6月27日17时15分,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分指挥中心大厅缉查布控报警显示,一辆车号为吉AZ41**的出租车涉嫌超期未年检,分指挥中心立即调度附近警力对其进行拦截。
接到指令后,小分队民警在新民广场东工农大路口将该车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这一情况让民警感觉异常,并请求支援。随后,两名支援警力赶到现场。
经进一步核实发现,吉AZ41**号出租车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继续调查。通过公安信息网查阅信息和对驾驶员程某久的询问笔录,确定其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报废车,且程某久对以上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民警又将吉AZ41**号出租车原车找到大队与套牌车进行了比对,并将套牌车暂扣。
6月28日朝阳大队委托车辆管理所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该套牌车为报废出租车。朝阳大队当即对程某久办理了拘留手续,送至长春市拘留所执行,并开具9000元罚款。
案例二
金牌夫妻档,上演无证驾驶大戏
6月29日14时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BG****的小型汽车行驶轨迹可疑,正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拦截时,该车在收费站站内广场突然停车,恍惚间民警发现车内的正副驾驶员正在慌忙交换位置。经检查,发现车内两人均驾驶过该车。通过网上信息查询,民警发现其中一人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二人讲,他们夫妻二人从吉林开车去往延吉旅游,行车途中,驾驶员刘某因驾驶时间过长,感觉有些疲累困意上头,于是就在延吉服务区将车辆交给了并未取得驾驶证的王某,虽然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路途不远不会有什么问题,未曾想过会有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王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刘某实施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害人害己,驾驶机动车必须要经过严格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驾车上路,不要怀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操控车辆,就盲目自信驾车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将后悔莫及。
案例三
无证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6月29日11时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黑AG6***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时,发现车内两人均驾驶过该车。通过网上信息查询,民警发现其中一人邢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二人讲,他们二人从黑龙江开车去往珲春运输危化品,28日行车途中,驾驶员李某因驾驶时间过长,感觉头部有些不适,于是就在松原服务区处将车辆交给了并未取得驾驶证的邢某,虽然邢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路途不远不会有什么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邢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李某实施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提示:驾驶机动车必须要经过严格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驾车上路,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自己能够操控车辆,就盲目自信驾车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将后悔莫及。
案例四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后果很严重!
6月6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东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B86***的白色丰田吉普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程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驾驶证系变造而来。面对证据,程某供述:其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从朋友王某处借来,自己更换驾驶证内照片变造的。鉴于程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敦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3日,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东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HLZ***的小型越野客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田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驾驶证系变造而来。面对证据,田某供述:其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从朋友付某处借来,自己更换驾驶证内照片变造的。鉴于田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田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敦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31日,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鹤大高速大蒲柴河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HEE***的小型汽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许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驾驶证系伪造而来。面对证据,许某供述:其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系其提供照片,由其亲属吴某帮其伪造的。鉴于许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许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因许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敦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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