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吉林省9月1日起执行2017年版国家医保目录

2017-08-02  标签:吉林省 医保 目录  来源:吉网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药品相关信息将于9月1日起执行。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的药品品种发布后,吉林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的药品(包括复合药品、医院制剂)和新农合差异药品不再执行。

  关注一:执行方式

  据了解,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由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和我省按国家规定自行调整的乙类药品组成。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先纳入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执行,对限定支付范围暂不作调整。国家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规定执行。

  按国家规定,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自行调整品种总数不多于291个,调整仅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和民族药品不计入乙类药品调整总数。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剔除的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药品,吉林省自行调整时不予考虑。自行调整的药品品种另行发布。

  在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药品品种发布前,吉林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的药品(包括复合药品、医院制剂)继续执行。上述药品已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按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吉林省现行新农合药品目录中,不在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和吉林省2010年版自行调整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以下简称新农合差异药品),在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药品品种发布前,暂纳入城镇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执行。

  吉林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的药品品种发布后,吉林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自行调整的药品(包括复合药品、医院制剂)和新农合差异药品不再执行。

  关注二:支付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同步探索开展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先行对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中的部分临床必须、价格昂贵的药品,结合吉林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暂参考全国最低市场价格确定支付标准,其他药品暂按照医疗保险现行支付方式和标准予以支付。

  关注三:执行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药品相关信息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医保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确保9月1日起执行。吉林省自行调整的药品品种须报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后适时发布,拟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吉林省自行调整药品医保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责编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