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英模代表团载誉归来
吉林日报讯(记者 王子阳)5月20日,赴京参加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的我省公安英模代表团一行载誉回到长春。
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汪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教导员崔光日、敦化市公安局政委王国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索贵成、吉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朱建民等6位同志分别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赴京参加大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为吉林振兴发展、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警和先进集体。在此次表彰大会上,我省公安机关有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1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荣誉称号,5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4名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忠诚履职、拼搏奋进,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使命,努力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汪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教导员崔光日、敦化市公安局政委王国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索贵成、吉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朱建民等6位同志分别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赴京参加大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为吉林振兴发展、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警和先进集体。在此次表彰大会上,我省公安机关有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1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荣誉称号,5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4名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忠诚履职、拼搏奋进,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使命,努力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编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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