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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设区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受点评

2017-05-05  标签:实体性 吉林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吉网
  吉林日报讯 记者 何琳娣 5月3日至4日,我省首次召开对新赋予立法权的设区市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点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提高设区市的立法质量提出要求。

  截至今年4月,我省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州)制定并经批准了7部地方性法规。为提高我省设区市地方立法质量和立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机制,专家们对四平、辽源、通化、白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协调性和规范性开展了点评,同时对立法选项、立法机制以及法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点评会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议认为,各市(州)人大要充分认识、准确把握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意义,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结合实际履行好法定职责,提高立法能力,为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要求,要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坚持法制统一与地方实际相结合;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合理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要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着力推进立法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省、市(州)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要继续开展立法学习培训,加强立法经费等各项保障。


【责编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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