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公告:关闭200处煤矿
日前,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公告,关闭200处煤矿,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关闭及资源整合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截止2015年6月底吉政办明电〔2006〕143号、吉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关闭长春市双阳区二道煤矿服务公司二井等200处煤矿,现公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涉及采矿权价款退还的,有关事宜详见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特此公告。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关闭及资源整合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截止2015年6月底吉政办明电〔2006〕143号、吉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关闭长春市双阳区二道煤矿服务公司二井等200处煤矿,现公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涉及采矿权价款退还的,有关事宜详见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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