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吉林省出台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办法

2016-12-14  标签:吉林省 基金管理 玉米  来源:吉网
  吉林日报讯 记者 张力军  记者从省粮食局获悉,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国家粮食局有关精神,按照省政府“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运作、粮贷挂钩”的总体要求,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省银监局等四部门出台《吉林省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近日已印发实行。省粮食局已下发通知,12月20日前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信用保证基金均可到位。

  《办法》确定了基金规模。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总规模8亿元。其中省政府注资5亿元,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3亿元。

  明确了贷款对象。凡纳入吉林省地方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和近年来新建规模的粮食企业均可列入增信服务对象。按照企业缴存贷款额5%-10%信用保证金,并持有真实有效玉米购销合同,企业可向合作银行申请增信贷款,合作银行可按信用保证金到位总额的20倍以内发放玉米收购贷款,并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

  明确了申请程序。设置了“白名单”企业玉米收购增信贷款的申请条件、申报手续、贷款使用和贷后管理的相关措施。确立了基金代偿原则、代偿顺序和启动代偿的工作程序。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为信用等级低、融资能力弱的民营和地方国有企业,提供了融资增信平台,撬动金融及社会资金投入,达到政银企有效对接、深度融合、互利共赢的目的,实现了“有人收粮、有仓收粮、有钱收粮”,对全面助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卖粮难”将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省农发行、省农行正在与列入“白名单”企业对接,开展授信工作,预计12月15日前结束。增信贷款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操作流程已经就绪。届时,只要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将认真受理,搞好贷前调查,报省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便可及时发放贷款,保证企业收购资金需求。


【责编 付亚男】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