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五”期间法律援助机构维权超6.3万人次
自2011年以来,吉林省政府连续5年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民生实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积极维护吉林省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供法律咨询60多万人次
据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开展了“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行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等活动,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做好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五类人群为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万多件,受援人6.3万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0多万人次。
建立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同时,建立了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努力解决困难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使困难人群可以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全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总数为1万多次,切实维护了吉林省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三个纳入”的落实,争取各级政府财政认真履行法律援助经费的政府保障责任,并积极协调争取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已有54家将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实事,全省70家法律援助中心已有58家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累计投入5500多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给吉林省拨付1650万元。省彩票公益金项目拨付900多万元。
完成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落地
在2015年,全省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完成了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落地工程建设。全省70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全部实现临街、一层。
加快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和服务圈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完善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应急方案。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即建立省、市 (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记者 张世剑
提供法律咨询60多万人次
据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开展了“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行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等活动,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做好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五类人群为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万多件,受援人6.3万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0多万人次。
建立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同时,建立了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努力解决困难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使困难人群可以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全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总数为1万多次,切实维护了吉林省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三个纳入”的落实,争取各级政府财政认真履行法律援助经费的政府保障责任,并积极协调争取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已有54家将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实事,全省70家法律援助中心已有58家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累计投入5500多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给吉林省拨付1650万元。省彩票公益金项目拨付900多万元。
完成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落地
在2015年,全省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完成了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落地工程建设。全省70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全部实现临街、一层。
加快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和服务圈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完善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应急方案。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即建立省、市 (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记者 张世剑
【本网责编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