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节目
微视频
融媒直播
融媒大喇叭
高新技术产业区
空港经济开发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外媒报导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机关党建 活力河南 关工委 向阳幼儿园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吉林新闻 > 正文

全省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同步即时自动结算

2015-09-28  标签:医保 大病 全省  来源:吉网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宋育欣)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两年前,我省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发展至今,提前实现人群全覆盖目标。

    据省人社厅医保处副处长李宏坤介绍,2013年我省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全省各统筹地区同步实施,实现了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

    不断拓宽保障范围,是我省大病保险的显著特点。《意见》提出,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来确定,而非以病种界定。我省明确将“基本医保目录+新农合目录一并执行”作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相较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既拓宽了保障范围,又与新农合在大病保险政策上做到合理衔接。

    在保障额度上,我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参保居民需求,适时调整,不断提高。2014年,我省确定了全省统一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段式保障体系,同时将二者政策范围内的整体最高保障额度提高到46万元。

    好政策还需好的运行,我省依靠现有电子医保系统,实现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同步即时自动结算,既不需要二次报销,也不需个人垫付,给居民提供了便利。同时还能实施同步监管,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发生,有利于保障全体参保人合法权益。

    在保费筹集、报销补偿额度方面,我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等因素,对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参保居民不需另外缴费,保费统一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提取;报销补偿标准以自付合规费用总额超过一定基数(即补偿基数)为准,补偿基数(2015年为1.1万元)以上部分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分段递增,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为30万元。

    两年来,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在探索中前行,取得显著成效,数以万计的居民从中受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累计受益30427人次,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5%以上。


【本网责编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