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曝光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中国吉林网讯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2015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在其网站上进行了公告。2015年5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230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8条次,目前已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主要有:
一、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扬子洲滴耳油” 在北方法制报、吉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多次刊播违法广告,其广告利用患者形象,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利生牌玛咖西洋参胶囊”,该产品为保健食品,广告中却存在超出审批说明书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记者 刘晓宇/报道)
一、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扬子洲滴耳油” 在北方法制报、吉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多次刊播违法广告,其广告利用患者形象,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利生牌玛咖西洋参胶囊”,该产品为保健食品,广告中却存在超出审批说明书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记者 刘晓宇/报道)
【本网责编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