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3·15”宣传服务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吉林网3月15日讯(记者米韵熹)“我想问问,手机包月套餐没用到一个月却扣一个月的钱合不合理?”“在电视购物中购买的染发剂,使用后过敏应由谁来承担责任?”……今天上午,在由省消费者协会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现场,消费者纷纷来到服务台前咨询投诉。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我省采取各种方式,联动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消法》的基本内容。活动期间,我省各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3场,邀请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单位200余个,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单(册)100万余份,参与活动人数达10万余人次。其中,各级消协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800余件,给予答复或解决760余件。
中国吉林网3月15日讯(记者聂芳芳)今天上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长春市百货大楼门前举行了“3·15”纪念活动和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和部分名优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介绍了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投诉举报方法和商品真伪鉴别知识;为消费者现场提供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咨询服务;设立了举报投诉受理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群众参与十分踊跃。
中国吉林网3月15日讯(记者史琳禾 通讯员李兰英)今天,在“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现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选派业务骨干,为消费者讲解进口食品、化妆品、肉类和小家电等产品的快速鉴别方法,并印制“12365”咨询热线的热点问题,发放消费警示宣传册页,为消费者擦亮慧眼,让消费者放心购物。
据悉,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质量权益,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实施质量安全约谈、承诺、主动汇报制度,对我省食品进口企业实施进口不良记录管理;与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部门联动、执法互助机制,共同开展打假行动;加强技术中心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为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准确的检测服务。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我省采取各种方式,联动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消法》的基本内容。活动期间,我省各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3场,邀请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单位200余个,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单(册)100万余份,参与活动人数达10万余人次。其中,各级消协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800余件,给予答复或解决760余件。
中国吉林网3月15日讯(记者聂芳芳)今天上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长春市百货大楼门前举行了“3·15”纪念活动和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和部分名优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介绍了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投诉举报方法和商品真伪鉴别知识;为消费者现场提供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咨询服务;设立了举报投诉受理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群众参与十分踊跃。
中国吉林网3月15日讯(记者史琳禾 通讯员李兰英)今天,在“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现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选派业务骨干,为消费者讲解进口食品、化妆品、肉类和小家电等产品的快速鉴别方法,并印制“12365”咨询热线的热点问题,发放消费警示宣传册页,为消费者擦亮慧眼,让消费者放心购物。
据悉,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质量权益,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实施质量安全约谈、承诺、主动汇报制度,对我省食品进口企业实施进口不良记录管理;与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部门联动、执法互助机制,共同开展打假行动;加强技术中心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为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准确的检测服务。
【本网责编 胡骁】
微信 扫一扫 关注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