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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告

2025-01-15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燃放的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

  二、禁限燃放场所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
  
  2.车站等交通枢纽,交通繁忙区域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周边200米以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加油站、燃气站、化工企业等)、可燃物资露天堆垛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200米以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200米以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教学、科研等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

  6.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影剧院、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

  7.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8.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200米以内;

  9.重要军事设施及周边200米以内;

  10.公园、苗圃、城市绿化地带和农村柴草垛、粮食存储地及周边200米以内;

  11.林地和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二)全时禁燃放烟花爆竹场所。

  全时禁燃放区域涉及新兴街道、河南街道。详见《延吉市烟花爆竹全时、限时禁燃区域图》红色阴影区域。

  全时禁燃区:1.健康路-局子街-爱丹路-参花街;2.天池路-白新街-新丰胡同-长白山西路-龙东街。

  (三)限时禁燃放烟花爆竹场所。

  限时禁燃区域详见《延吉市烟花爆竹全时、限时禁燃区域图》黄色阴影区域。原则上禁止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农历初一、十五禁限燃时间可放宽至0点30分至6点)。

  限时禁燃区:龙太线东侧-延三公路南侧-长吉珲城际铁路南侧-延边宁养医院南侧-G333国道(高新区立交桥)西侧-南岗街-龙延公路北侧-朝阳川站。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场所。

  《延吉市烟花爆竹全时、限时禁燃区域图》中,无阴影区域。不限于在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内,市区内地势开阔且绿化树木较少的游园广场,市人民政府允许燃放的其他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烟花爆竹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

  (二)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

  (三)不得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得在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焰火燃放许可证》,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违反规定承担的相关责任

  (一)治安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相应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相关法律责任。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为了广大市民能够度过一个祥和、幸福、愉快的春节,请全体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中的相关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热线:12345、110。
   
   特此通告。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延吉市烟花爆竹全时、限时禁燃区域图
 



全时禁燃区1:天池路-白新街-新丰胡同-长白山西路-龙东街


全时禁燃区2:健康路-局子街-爱丹路-参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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