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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2023-03-30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着力营造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延吉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坚持原则、诚信公道。

  (二)热心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了解社情民意,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自愿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状况等条件,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有医保、医药、IT、统计、法律、财务、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二、聘请方式和数量

  延吉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由延吉市医疗保障局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监局、市卫健局、市纪检、市新闻媒体和全市社会各界群众等人员中选聘10人。凡自愿成为延吉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人士,须填写《延吉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经延吉市医疗保障局集体审定后颁发聘书。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或服务协议,骗取医保基金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可通过有关程序向延吉市医疗保障局举报。

  (二)政策宣传。自觉践行医保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定,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关于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各项政策,影响并促进身边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推动社会逐步形成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良好氛围。

  (三)社会监督。对延吉市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等规定的行为,可通过有关程序向延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监督机构反映。

  (四)收集民意。收集身边群众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收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延吉市医疗保障局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其他工作。应邀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调研。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可登录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延吉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登记表》,送至延吉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或将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5日

  咨询电话:0433-8156663

  报名邮箱:345536003@qq.com

  地 址:延吉市进学街人民路2239号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附件:延吉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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