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电视新闻
融媒集萃
视·听延吉
图片新闻
记者文集
专题专栏
融媒直播
新时代文明实践
延吉摄影
延吉概况 延吉新闻 社会民生 公示公告 媒体报道 街区新闻 周边县市 旅游指南 教育资讯 机关党建
您当前的位置:延吉新闻网 [YanJiNews.com]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公 告

2023-01-09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进一步规范延吉市周边道路两侧的擎天柱广告(也称高立柱广告)管理,我局自2022年10月份以来,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未经审批、手续过期、存在安全隐患的擎天柱广告依法进行了拆除、责令加固修复及补办手续等,现就市区周边国道、省道部分无法联系到责任人(所有人)的擎天柱广告,公告如下:

  1、延三公路(经度:129.380111  纬度:42.910165)行政处罚决定书  延市城执处罚[2022]0001558号

  2、延三公路(经度:129.327225  纬度:42.971290)行政处罚决定书  延市城执处罚[2022]0001556号

  3、延三公路(经度:129.329028  纬度:42.966002)行政处罚决定书  延市城执处罚[2022]0001557号

  4、延三公路(经度:129.337558  纬度:42.952531)行政处罚决定书  延市城执处罚[2022]0001559号

  5、延三公路(经度:129.376649  纬度:42.914008)行政处罚决定书  延市城执处罚[2022]0001560号

  6、珲阿线(经度:129.381269  纬度:42.878215)行政处罚决定书  延市城执处罚[2022]0001554号

  请以上擎天柱责任人(所有人)看到此公告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与我局联系,逾期将依法按照无主情况进行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以料抵工。
联系电话:0433-2268053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8日


微信 扫一扫 关注《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