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商家为消除差评而不断“骚扰”消费者的行为并不只在互联网发生,而是整个社会的缩影。
近日,广州一女生给乘坐的滴滴快车司机打了差评后,该司机编造其开房的信息,发布在广州某黄色网站,并公布了该女生手机号码和头像。无独有偶,美国一位开发人员在亚马逊美国网站上购买了一款智能蓝牙可调光灯泡并打了一星差评后,收到了来自中国商家的数封电邮请求删除该评论。
我们不禁想问:商家为何这么讨厌差评?
过去几年,很多消费从线下转到线上,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偏好,平台一般会提供若干指标,便于消费者做出选择,如销量、服务评分、评论等,其中其他消费者的评分和评论最为关键,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或者店家收入。
评分和评论如此关键,商家自然有动力消除差评。积极的角度看,商家为了获得消费者的好评会改进服务品质,淘宝商家发明的“亲”就是用来博得消费者好感、获得好评的。有些电商平台甚至允许消费者修改评论,在消费者表达不满后,让商家有机会弥补过失,重获好评。
消极的视角看,差评的重要,也催生了“专业消除差评”的黑色产业,动用恐吓、骚扰等手段威胁消费者迫使其修改评价,C2C模式下的商家和消费者饱受其害,网上可以搜到大量案例。以往,媒体就曾经爆出,商家收到差评之后,打骚扰电话、寄“裹尸布”,寄“大便”等,令消费者厌恶至极。
就目前而言,单个极端的案例相对容易处理,像滴滴这位编造乘客开房信息的司机,就侵犯了乘客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乘客已经报案的情况下,相关执法机关应该遵照法律调查、执法。
但是,怎样应付有些商家不胜其扰要求消除差评的行为,却颇令消费者头疼,因为事不大,解决起来还很费神。对此,很多地方也想出了一些办法,例如,美国加州就通过法案,保障消费者给差评的权利,要求商户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止消费者在点评网站上写差评。此举意味着消费者在网上发表关于商品的评论将受到法律保护。加州原下院议长表示,“顾客没有任何理由因为给商品差评而面临企业的惩罚,加州的法律明确了企业没有权力让顾客闭嘴。”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是既然进入市场交易,就得遵守市场规则。当然,这些“骚扰”行为并不只在互联网发生,而是整个社会的缩影,只是互联网更易放大这些事件的负面作用罢了。如果有些商家实在是玻璃心,受不了“差评”不断骚扰消费者,那不妨学学美国加州,用法律去约束商家。(聂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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