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有升职的欲望乃属情理之中,毕竟对于那些有能力、有理想、有抱负的官员,更好的平台自然更利于个人才能的发挥,也能够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近日,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佛山市食药监局原局长戚耀方腐败案细节。从简历来看,戚耀方本是一个上进有能力并作出了一定成绩的官员,然而从医院调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后,收入的减少使他产生了不平衡,尤其与一些企业老板、包工头的交往,让他感到了自己的“寒酸”,于是产生了“吃亏心理”,最终走向贪腐之路。(《信息时报》3月15日)
升官了却没有发财,戚耀方实施贪腐行为的心态,很容易让人想到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因为后者的贪腐理由恰恰与前者相反——不升职便贪腐。那么这些案例就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不管升官与否,都可以成为某些党员干部贪腐的理由,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背后的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不管是升官不发财而贪腐,还是不升官才贪腐,都是一种诡辩逻辑。完全站不住脚:不升官就发财,尽管反映了当下官场晋升渠道的部分问题,但其做官的目的岂不是成了升官?否则就可以随时在岗位上停下贪腐,最终再把理由归咎于“不升官”;而升官不发财的逻辑则更加赤裸裸,因为其心态本来就是畸形的,完全把升官当做了发财的途径。升官与发财到底是何种关系?为官者该以怎样的心态认识和平衡这两个方面呢?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说过,“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这其实也间接回答了,不管升官与否,只要是为官,就都不要想着发财,要想发财就去合法致富,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下海经商。但是,升官不发财与不升官就发财的现实情况,需要为官者摆正对于“升官”的认识,因为其在很多时候,确实构成了不少官员贪腐的理由,抑或是一种借口。
有必要明确指出的是,官员追求升职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儿,也并非就是一种病态心理,不能因为有些官员因此贪腐了,就否认这一追求本身的正当性。事实上,公务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有升职的欲望乃属情理之中,毕竟对于那些有能力、有理想、有抱负的官员,更好的平台自然更利于个人才能的发挥,也能够让更多的群众受益。当然,其前提是通过正规的用人选拔渠道升迁,而不是走捷径。而反过来,对于那些怀着不良动机的升迁追求,实则都是在权力不受约束下的私欲膨胀,都与升职与否无关。
党员干部必须摆正对升官与发财的认识,即你可以追求升官,但千万不要有发财的奢望。而升官不发财与不升官就发财的贪腐个案也告诉我们,对于腐败行为,何时都没有正当理由可言,最终都必将接受党纪和国法的制裁。要知道,追求升迁永远都没有原罪,事后的私欲膨胀却把原因归咎于升官与否,则注定只是一个笑话。 (张松超) http://www.yanjinews.com/uploadfile/2016/0316/thumb_150_105_2016031601214586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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