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合肥一企业30名员工来到宿州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与学校30名贫困生举行“一对一帮扶对子”活动,30名员工赠予30名贫困生每人1200元爱心款。活动结束后,学校领导邀该企业员工到饭店吃午饭。与校方、企业一起的还有30名受资助学生及村镇领导,共七八十人。然而学校请客吃饭的钱并非学校掏的,而是向受资助的30名学生“要”的,每人拿出200元,共计6000元。
企业员工本来是到学校去开展“一对一帮扶对子”活动,是去帮助贫困的学生们,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贫困学生违心的“集体宴请”,给贫困学生带去了不该有的困扰和压力。而预备招待的费用竟然是学校从贫困学生的受助款里挤出来的,着实荒唐。学校的做法不仅将企业及其员工置于了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让爱心打了折,更是伤害了贫困生及其家长的心,亵渎了慈善。
按理说,企业派人到学校开展“一对一帮扶对子”活动,学校表达一下谢意本也无可厚非,但表达谢意应该量力而为,不能打肿脸充胖子。比方说,订一些简单的盒饭足矣,何必非要到酒店大吃大喝,如此铺张?此外,学校的做法也涉嫌触及四风问题,有违中央“八项规定”。
从贫困生的受助款里挤招待费,这实在是太缺德了!说穿了,这仍是变相的雁过拔毛,不可轻视。当地教育部门及纪律监督部门一定要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责任,莫再让有些人去打爱心款的歪主意了!□李英锋(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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