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中旬,山西省委巡视组进驻某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按照县委书记的旨意,将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两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两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4年底这名县委书记受到严肃处理。(10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位山西省某县的”一号首长”美其名曰“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太异想天开、天真幼稚了。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作为被巡视的地方官员,只有积极配合,依法保护举报人,让巡视工作在没有干扰的前提下有序进行,岂能变着法儿进行挑战与对抗?
监控摄像头本应对准社会公共场域,为的是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现在可好,监控摄像头对准的却是反映和揭露腐败的干部群众,其用心和出发点完全偏离方向,成为压制和打击正义的工具,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自己心中有鬼,做了亏心事,身子不干净,害怕露出马脚,忌惮干部群众的举报,就以种种歪理由为托词,进行愚蠢拙劣的表演和公共的挑衅。谁知,大家都心明眼亮,心知肚明。这位自作聪明的县委书记只能弄巧成拙,不打自招,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自己挖的坑掩埋自己,到头来,加速了自我灭亡,一查一个准,腐败败露,锒铛入狱,真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误了卿卿性命”。
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应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廉洁自律,干净做人做事,是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若身歪影邪,害怕监督,又故施小伎俩,对抗监督,只能将自己的人生之路逼进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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