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习近平总书记赴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看望慰问消防队员、救援官兵和伤员及受灾群众,并就下一步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李克强强调,这次事故伤亡重大,教训极其惨痛,国务院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要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要一究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已分别作出了指示和批示,再联系到李克强的这番强调,可发现有两个最核心的字:救和责。“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注意做好科学施救”。与“救”相比,责更让人印象深刻,比如习近平表示,“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李克强此次表示,“依法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
救援与问责并不矛盾,也并行不悖。在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的同时,启动问责机制,既是给死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也是捍卫制度尊严、遏制乃至避免类似事故重演的必然路径。
问责的前提是彻查。问责,不是无缘无故,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会不分青红皂白。谁的责任,什么责任,问责有何依据等等,相信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相关信息会逐渐浮出水面。也很容易判断,不管此时牵扯到谁,有无背景,或有多大背景都不能享有法律特权。
问责,是全面而深刻的制度设计。去年以来,习近平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这次也不例外。党政同责意味着党委和政府都要承担责任,领导干部不仅要承担抓好业务工作的责任,还负有廉政建设等责任。
问责,不会只捏软柿子。此前中纪委曾刊文谈及问责,称有的地方“柿子拣软的捏”,问基层不问“高层”,问“弱势”部门不问“强势”部门。这次问责不会也不能选择性问责,只拿少部分开刀。
问责,也不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很显然,这次事故是特别重大事故,不会出现也不允许象征性问责。否则,问责就失去了意义。
需要厘清的是,问责不只是处理相关责任人,止于党纪和政纪。如果涉嫌违法犯罪,更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日前,福建省公布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涉嫌犯罪的1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处罚。可见对相关责任人,既有党纪政纪处分,也有法律方面的严厉问责。
问责不是终点,更不是目的。在依法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的同时,我们也该追问,如何通过问责避免悲剧重演?习近平在批示中称,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既要治理,更要防范,既要追责,更要追问;既要处置,更要将监督机制前置,才能真正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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