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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买官卖官应优化用权环境 |
整治买官卖官应优化用权环境 |
2015-02-11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蕊 阅读: 字号:【大 中 小】 |
2月8日,微博用户“立春后的新希望”发布视频。视频中,保定市人大代表杨志国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安刚举报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民警安刚称,在马永乐担任局长期间,对局里的干部职位明码标价,派出所长标价20万元,副所长10万元,刑警队长30至50万不等。马永乐每年都会进行岗位调整,保证自己每年都有“进项”。(2月11日《京华时报》)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句顺口溜不仅道出了一些地方官场上的歪风邪气,也折射出公众对官场腐败的不满与无奈。
卖官买官是非法权钱交易,自古以来就屡禁不止。买官卖官之所以猖獗,正是因为背后存在可以牟取暴利的利益链条,卖官者用特权收巨贿,买官者晋升职位,盘根错节,循环往复,最终压榨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挫伤的是政府的公信力,违反的是党纪国法,危害的是百姓的利益。
在我国当前惩腐倡廉的严峻形势下,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依然滥用职权,收取贿赂,亵渎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对局里的干部职位明码标价,肆意拍卖,笔者真是佩服其勇气与胆量。从中显而易见,我国依然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依然步履维艰。
买官卖官已成为官场上的一大顽疾,笔者认为,若要根治这一痼疾,必须净化用权环境。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在行使各项权力时,必须牢牢树立“权不能大于法”基本行为准则,用权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遵纪守法,时刻恪守权力边界。根治一些领域出现的“权比法大”顽疾,需要内外兼治。内生动力要引导尊崇法治,外生引力要坚持依法行权,只有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才能彻底根治买官卖官顽疾。
【本网责编 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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