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净网
任俊明
近日,中宣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从3月底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始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中国记协向社会公布了14起网络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的典型案例。
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发现,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除了利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外,进行新闻敲诈也成为一种犯罪手段。这提醒我们,要警惕互联网成为假新闻重灾区。
假冒网站记者实施敲诈勒索,是一些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比如山西省忻州市寇某某假冒“西部廉政监督网”记者实施敲诈勒索。针对这种情况,网站经营者除了要加强自身管理、管好自己的人以外,还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反馈途径,借助广大网民进行监督,防止不法分子钻空子。当发现被冒充的情况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行为,这是为了维护网站权益,也是对网民负责。
开设非法网站进行诈骗,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手段。比如今年1月高某等五人开设“中国廉政网”“中国县域网”两个非法网站,冒充记者诈骗上访民众;去年8月江苏徐州仲某等四人私设“今日焦点网”,在全国各地进行敲诈勒索。对于这种动向,互联网监管部门需加强管理,定期清理非法网站,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与此同时,网络运营商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站的开设、域名的获得,都要通过网络运营商来实现。非法网站的出现提醒着网络运营商,不能仅关注审批,而不重视后续的管理。对那些从事非法经营的网站,要负起监管的责任。
除此之外,网站对内容把关不严,是导致假新闻频出的重要原因。比如去年11月,多家媒体新闻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发布“2014年放假安排时间表”的假新闻;去年3月《法制晚报》在其网站刊发《季宅“失窃”案 被告人无罪”》的假新闻等。这些假新闻的出现,对媒体的公信力是一种严重伤害。媒体作为传播公共信息的源头,对自己的传播渠道要负责任,对传播的信息应做到真实准确。此外,也有一些媒体存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采取外包等方式,将所属传播渠道承包出去,这种方式对于虚假新闻的传播,以及承包方“借用”身份等,存在很大的潜在风险。在这方面,媒体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更要加强对传播渠道的监管。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但打击网络假新闻和利用网络新闻进行敲诈,除了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广大互联网参与者都有一份责任。只有各方都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用好互联网这个工具,才能创造一片网络“净土”。
【本网责编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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