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农村危房两年内全部改造完毕
10月29日,我州召开全州农村危房改造暨民生公寓建设工作会议,交流经验,落实任务,动员全州上下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省委常委、州委书记张安顺,州委、州政府、州政协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及分管县长、市长,州直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观看了专题片《我州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探索》。副州长赵龙虎宣读了《关于加快全州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搞好农村民生公寓建设的指导意见》。汪清县负责人作经验交流;州农委、州民政局、州住建局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州住建局负责人表示,2013年,省下达给我州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是11540户,改造任务位列全省第二。截至目前,全州已开工15293户,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的133%。州住建局将按照《关于加快全州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搞好农村民生公寓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两年内将现有农村危房30781户全部改造完毕。
张安顺:努力打造延边新农村建设升级版
10月29日,省委常委、州委书记张安顺在全州农村危房改造暨民生公寓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延边新农村建设升级版。
张安顺指出,我州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改造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力量加以推进。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住房需求,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方向、基本任务,也是判断改造情况的重要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不能搞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把改造“最困难、最危险”住房作为重中之重,当作硬任务、硬要求,摸清底数、查实情况、完善档案,优先加以解决。
张安顺强调,民生公寓是城市廉租房在农村的延伸,也是我州的创新之举。通过建设民生公寓,让一些改造不了、改造不起的特困群众走出危旧房、免费住公寓,这也是解决危房改造难题的有效途径。这些年,组织部门建设的党爱公寓,解决了部分贫困党员和特困群众住房问题,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借鉴。各县市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建设。民生公寓不仅要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也要解决好公寓居住农户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让他们住得舒心、生活得好。民生公寓要采取集体建设、集体所有、统一管理、周转使用的办法,建设是重点,管理更重要。对后续管理,比如谁来管、怎么管、谁来住等一系列问题要抓紧研究,各县市和乡镇要大胆探索,对于一些好的办法,要及时推广。民生公寓分配要严格履行程序,准确界定入住对象,全程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统建民生公寓 为特困群众安家
目前,在全州各地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贫困伤残人和孤寡老人等这一特殊群体危房改造的探索中,比较成功的做法就是集中建设连体、连排房,被称为民生公寓。集中建设农村民生公寓,就是在党委、政府主导下,以镇或村为单位,采取“集中居住,统一管理,分户生活”模式,统一建设以连体、连排房为重点的民生公寓,提供给贫困户居住,帮助他们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
★谁来组织建?
——党委政府牵头,主导组织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靠政策,实施主体是农民,而民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主要是依靠政策扶持无法进行危房改造的弱势群体或特殊群体,必须依靠党和政府,由党委和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都建立健全党委统筹,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加强了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了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以非常力度、非常措施、非常政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让无力改造的贫困群众乘上了全州经济发展“快车”,享受我州经济增长“红利”。
★钱从哪里筹?
——整合社会资源,多元筹措资金
全州各地整合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捆绑使用可利用的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投入到民生公寓建设,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筹措资金渠道主要有六种:一是统筹捆绑使用政策和资金,二是灵活运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三是依靠能人反哺家乡建设,四是依托村集体力量建设,五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助,六是突破危房改造政策“瓶颈”。
★地从哪里来?
——统一调剂土地,节约集约使用
集中建设农村民生公寓需要成片的建设用地,目前乡镇政府所在地空闲宅基地很少,而跨村调剂宅基地又存在政策瓶径,目前各地的公寓建设用地几乎都是由村集体负责统一调剂,把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农民上交的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调剂作为公寓建设用地。如敦化市保安村、和龙市五明村、龙井市仁化村、安图县北山新村等村的连体房建设用地,都是由村集体统一调剂的;汪清县百草沟镇的民政小区和优抚小区的土地则是由镇政府出资购买的。
★建后怎么管?
——抓实后续管理,规范产权交易
一是专人管理。各地积极研究民生公寓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二是确定产权。三是规范交易。各地对公寓的交易和流转进行了规范,对产权归镇或村集体的公寓,明确规定入住户必须是农村贫困户,只能在农村贫困户之间流转。对归产权归个人的公寓,个别地方也进行了规范。如汪清县百草沟镇对优抚小区的交易进行规范,房屋定向、定价,严格限制交易条件,只能在优抚对象之间交易,并对价格进行限定。
鼓励农民进城居住 支持集中连片改造
根据国家、省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针对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顺应农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就下一步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州委、州政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州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搞好农村民生公寓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有进城(镇)愿望和条件的危房户进城购房,按要求拆除原有危房的,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补贴。农民进城(镇)后,固化其土地收益权,现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依附于土地的各项收益归承包人所有,继续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权,而且在创业就业、文化教育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有条件的城中村、近郊村按照县市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整体改造,可以比照享受棚户区改造、特色城镇化建设等相关政策,县市政府在项目建设收费上要给予优惠。建成后纳入城镇社区管理。
支持有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改造。对于分布散落、空心房和危旧房较多、改造价值不大或拟撤并的村屯,要向交通便利、产业活跃的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改造。对处于地质灾害地区危房改造,要整村选址重建。对辖区内国有林业、工矿系统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要统筹规划,统一政策,协调运作。
针对民生公寓建设,《意见》指出,农村民生公寓,就是在党委、政府主导下,以镇或村为单位,采取“集中居住,统一管理,分户生活”模式,与城镇化建设和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结合起来,统一建设连体、连排房,提供给生产、生活能力较弱,却有自理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贫困伤残人和孤寡老人等居住,帮助他们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也可适当引导不是贫困户的城镇和农村的空巢老人有偿居住。要配套建好相关设施,做好绿化、亮化、美化,完善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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