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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说一说“中国式右转弯” |
话题:“中国式右转弯” |
2013-10-15 来源:延吉新闻网 阅读: 字号:【大 中 小】 |
凑一撮人就走,跟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曾经在各大媒体引起热议,随着全国各地开始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对“中国式过马路”的热议似乎渐渐冷了下来。但记者发现“中国式右转弯”现象又引起围观:大车小车无关红绿灯无关行人,急促鸣笛抢道先行。
你是否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绿色信号灯已经亮起,行人却因右转车辆不停歇而不能安全过斑马线,或者被右转车辆的突然鸣笛而吓一跳? 网友“自负的格朗索斯--放映袁”笑称,我已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却为何还要遭遇中国式右转弯?
【现象】中国式右转弯
近日,记者在经过站前街和林海路交汇处的人行横道时发现,这里虽然设置了人行信号灯,但是却形同虚设,行人在此等到绿灯想要通行,却总是被右转的车流“拦路”。有的车辆甚至为了能快速通行拼命按喇叭,搞得行人在斑马线上惊慌失措。这种弯道不减速、遇人车先行的做法引起了市民的不满。
记者走访发现,右转弯的车辆不避让行人的现象其实很普遍,在延吉市允许右转的各个路口,行人过马路都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碰上右转车辆多的时候,眼看着绿灯亮起,却不能在有限时内通过。
按照交通法规,右转弯车辆理应避让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但在现实中,右转车辆往往大行其道,毫不在意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而这一现象却没有引起各方的关注。
【处罚】取证难 处罚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明确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扣三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虽然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车要让人,但没有规定具体减速到什么程度,同时也比较难以取证,这都给执法处罚带来了困难。一位长期在路口执勤的协警表示,如果遇到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也只能以劝导引导为主。
【民声】文明礼让驾驶
“行人与车,人是弱势群体,应该做到车让人”,市民于女士说,她经常在过马路时遭遇中国式右转弯的出租车辆,“出租车行业是城市形象的一个直接窗口,出租车行业协会应该加大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素质培训。”
采访中,不少行人坦言,延吉不少车主右转弯不减速慢行、不礼让行人,太过“霸道”,这导致了行人过斑马线紧张,很怕在斑马线上被机动车刮碰。他们希望车主能提高文明礼让交通意识,还行人一个安全的斑马线。
其实,近年来,延吉市通过各种措施,加大对交通秩序整治,例如,在出租车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租车星级驾驶员”评比、发放《出租车文明手册》等活动,出台《延吉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延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办法》等两个《办法》,出租汽车营运市场日趋规范,出租车行业文明素质日渐提高。今年5月,延吉市文明办联合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给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写了一封名为《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三讲三爱.争做文明使者”》的倡议书。
一位驾驶人员南师傅说,“无论红绿灯,人命大于天,每一位驾车者都应该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市民金先生告诉记者,他也碰到过几次车主礼让行人、停车让行人的情况,每到这个时候,他感到很温暖,总是用微笑对司机致谢,他说,“这样的司机应该受到表扬,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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