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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延吉市年货节相关活动的补贴公告

2025-01-09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为促进2025年新春年货节的繁荣发展,延吉市商务局决定对组织活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组织2025年延吉市新春年货节活动的企业(不含个体户及个人)。

  二、补贴条件:

  1、在市区至少举办1场、乡镇集贸市场至少举办3场以上活动;

  2、活动要以“百集迎春”为主题,显著标识“县域商业促销季”字样;

  3、品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日用品、工艺品、文旅活动等,要有现场文艺演出、试吃体验等环节;

  4、要组织本市人参产业相关企业,设置人参品类专区,播放人参相关视频,突出人参产品,加大人参产品销售力度;

  5、与延吉市内限额以上企业合作,实现统一结算;

  6、能够提供活动相关支出证明及活动总结;

  7、活动开展时间在2025年1月13日-2月12日之间;
  
   8、不得用于聘请直播带货主播的费用支出,不得用于购买流量。

  三、补贴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申报补贴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提供相应费用佐证及活动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采购合同、付款回单、发票等,我单位组织相应审计工作后,按照审计金额予以补贴,并提供等额收据。实行全额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不超过13万元。

  四、执行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活动完成后,于2025年2月12日前向商务局提交补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胶状成册,一式三份。对于未按要求提供、装订不合格的材料,不予通过申请。

  请各企业积极准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朴英

  联系方式:15943335225
                                         

延吉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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